法官的“保险箱”
你知道吗,法官们在判案时,心里其实有个“保险箱”。这个“保险箱”里装满了各种法律条文、先例判决和司法原则。一审法官在打开这个“保险箱”时,已经把能想到的都用上了。二审法官再来检查一遍,发现里面的东西还是那些,没什么新花样。所以,二审改判的机会自然就少了。就像你买了个新手机,第一次设置好了所有功能,第二次再打开,发现还是那些功能,没啥好改的。
“复读机”式的审理
二审法院的工作有点像“复读机”。一审法院已经把案子从头到尾审了一遍,该查的证据、该问的问题都搞定了。二审法院再来一遍,发现一审法院没漏什么大问题,自然也就没什么好改的。这就好比你已经把一首歌听了一遍,再听一遍时发现还是那个调调,没啥新鲜感。所以,二审改判的机会也就少了。
“双保险”的制度设计
我们的司法制度设计得挺巧妙,一审和二审就像两道保险锁。一审是第一道锁,二审是第二道锁。如果一审已经锁得很紧了,二审再来检查一遍,发现还是那么紧实,自然就不需要再拧了。这就好比你家的门已经有两道锁了,第一道锁已经很牢靠了,第二道锁再来检查一遍,发现还是那么牢靠,自然就不用再折腾了。所以,二审改判的机会也就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