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房贷怎么办?
离婚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尤其是涉及到房子这种大件。很多人一听到“离婚了房贷需要共同偿还吗”这个问题,脑袋就嗡嗡的。别急,咱们慢慢聊。
首先,你得知道,房贷这事儿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甩掉的。如果你和你的前任在婚姻期间一起贷款买了房,那这房子就是你们俩的共同财产。就算离婚了,银行也不会因为你俩分道扬镳就免了你们的贷款义务。银行可不管你俩的感情状况,人家只认合同。所以,房贷还是得继续还,直到还清为止。
共同还款的责任怎么分?
既然房贷得继续还,那问题来了:谁来还?怎么还?这就要看你俩离婚时的协议了。如果你们在离婚协议里明确写了谁来承担房贷,那按照协议来就行。比如,协议里写明房子归你,那你就要负责继续还贷;如果房子归对方,那对方就得继续还贷。
但是,如果你们没在协议里写清楚呢?那就有点麻烦了。这时候,银行可能会要求你们继续共同还款,直到贷款还清为止。也就是说,即使你俩已经离婚了,银行还是可以找你要钱。所以啊,离婚时最好把这些问题都写清楚,省得以后麻烦。
房子卖了怎么办?
还有一种情况是:你俩决定把房子卖了。这时候房贷怎么办呢?其实也很简单:卖房的钱先用来还清贷款。如果卖房的钱不够还贷呢?那就得看你俩的协议了。如果协议里写了谁来补这个差额,那就按照协议来;如果没写清楚呢?那就只能协商解决了。协商不成就只能上法院了。
所以啊,离婚时最好把这些问题都考虑清楚。别到时候房子卖了钱不够还贷还得打官司那就太麻烦了。总之啊离婚这件事儿本来就不容易再加上房贷这种事儿就更复杂了所以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才行啊!